经第五届云浮市政府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审定,两家企业被确定为第五届云浮市政府质量奖获奖初选企业,四家企业被确定为第五届云浮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初选企业。依照《云浮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(修订)》要求,现予以公示,承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公示期间,云浮市政府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受理单位或个人的申述(不受理匿名申述,逾期申述无效)。以单位名义申述的,须加盖公章并供给联系人名字和电话;以个人名义申述的,须供给身份证复印件(传真件)及联系方式。对证据确凿、有现实根据的申述,经调查核实后,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做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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